法律百科吧

什麼標準下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才立案?

什麼標準下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才立案?

一、什麼標準下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才立案?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是指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民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萬元以上的;

2、延誤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其他重要郵件投遞,致使他人失去高校錄取資格或者造成其他無法挽回的重大損失的;

3、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其他惡劣社會影響的;

4、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郵政法》第三十九條

郵政工作人員拒不辦理依法應當辦理的郵政業務的,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的,給予行政處分。

郵政工作人員玩 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四條

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郵電工作人員。即國家郵部門的幹部、營業人員、分揀員、接發員、押運員、接發員、搬運員等;根據《郵政法》第8條第2款的規定,郵政企業根據需要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辦郵政企業專營業務的代辦人員,辦理郵政業務時亦應視為郵政工作人員。非郵電工作人員或雖在郵部門工作但不與郵件、電報接觸的人員,則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2、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主觀上嚴重不負責任,拒不辦理依法應當辦理的郵政業務,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行為人實施這種行為的動機和目的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泄憤報復,有的是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等等。不論其出自何種動機和目的,對構成本罪沒有影響。如果行為人延誤投遞郵件是因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原因,則不構成本罪。

3、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4、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客體是國家的郵政管理秩序。

主觀上是故意的,而客觀行為方面表現為延誤郵寄他人的郵件,導致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上的,或者是導致高校錄取通知書延誤郵寄,進而導致他人喪失被錄取的資格,那麼都將按照犯罪行為對此立案處罰,一般是按照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來進行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