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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糾紛怎麼證明舉證

一、買賣合同糾紛怎麼證明舉證

買賣合同糾紛怎麼證明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户口簿、暫住證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訟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買賣合同關係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邀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4、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5、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户投訴、退貨和索償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則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並註明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

二、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訴訟立案流程

(一)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二)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三)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

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四)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綜上所述,雙方如果就買賣簽訂下來的買賣合同的話如果出現糾紛可以先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清楚的,如果實在解決不了的需要提起訴訟的話是要通過合乎法律規定的途徑去尋找有關的證據進行舉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