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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計劃生育有追究年限嗎?

違反計劃生育有追究年限嗎?

一、違反計劃生育有追究年限嗎?

目前我國違反計劃生育不會被予以行政處罰,所以目前沒有追究年限的限制。

但是之前違反計劃生育事項是行政違法行為,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計劃生育新政策包括什麼

1、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修正案的主要規定還包括: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而“計劃生育”仍會是法律的名稱,我國人口還存在性別、區域不均衡的結構性問題,人口和經濟社會資源的承載能力處於緊平衡狀態,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人口和社會經濟資源的緊張狀況依然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計劃生育還是需要的

2、社會撫養費,生四孩不再受罰

社會撫養費將成為歷史。我國取消社會撫養費,刪除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的規定。即使生育了四孩或更多子女,從國家法律層面也沒有處罰的措施了。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關於社會撫養費和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的規定主要是第41、42條,目前已經被廢止。

在我國以前的特殊社會背景之下,我國是實行計劃生育的政策制度的,但是隨着我國社會狀況的不斷變化,目前則放開了三胎政策,這也就是意味着不存在計劃生育的限制了,所以計劃生育政策下的社會撫養費也不需要再繳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