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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計劃生育積分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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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計劃生育積分入學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對積分入學不懂,請問東莞積分入學户籍地計劃生育證明是什麼?

1月23日,東莞市教育局發佈了新的《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意見稿”),當中還附帶了最新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17積分意見稿”),兩份文件目前均處在公開徵求意見階段。
對象:年滿6至18週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並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以及本人均為我國非東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澳門户籍)。
條件: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隨遷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務地或其父母在我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的鎮(街道、園區)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通過積分制方式,入讀申請地所在鎮(街道、園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首次明確了積分入學除了讀公校,還會入讀政府購買了學位的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