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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法院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房產糾紛法院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房產糾紛法院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1、房產糾紛屬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狀到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訴訟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書後應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3、我國法律規定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一審不超過六個月,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一審不超過三個月。

4、律師費各地具體標準可能有所區別,可到當地諮詢.訴訟費由原告預交,判決後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沒有完全勝訴的,則按比例承擔。

二、起訴必須要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和開發商發生了糾紛,想通過人民法院解決,那他就應該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被告。也就是説要求原告在起訴時指明誰是被告。

(2)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所渭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對被告提出實體權利的要求;事實和理由是指提起訴訟的理由。

(3)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所謂屬於人民法院管轄範圍,是指該案件應屬於人民法院辦理,而不屬於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辦理;所謂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是指該案件應歸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轄,而不是其他法院管轄。

購房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2)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3)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後,對起訴進行審查,以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購房者的起訴被人民法院受理後,其法房產後果是,人民法院依職權對案件進行審理,原告和被告取得了各自的訴訟地位,享有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

綜合上面所説的,房產糾紛如果在雙方協商不了的情況之下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在起訴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程序來,同時還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保障到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訴求,所以,對於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