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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和法人的區別有哪些?

自然人和法人的區別有哪些?

一、自然人和法人的區別有哪些

1、代表不同

法人代表社會組織;自然人是單個人。自然人不一定有法人資格,是以生命和血緣為生存特徵的單個人。法人不是個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只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2、民事主體不同

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須由兩人以上的股東組成。

3、屬性不同

自然人具有自然屬性;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為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

二、法人的分類有哪些

依據分類管理的需要,法人的分類如下:

1、企業法人

企業法人是從事生產經營並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經濟組織。有的企業沒有法人資格,如: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我國以所有制區分企業:如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企、外企等等。

2、機關法人

機關法人是獲得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如:財政部。

3、事業單位法人

事業單位法人是被賦予民事主體資格的從事公益事業的社會組織。如:大學、國家圖書館。

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經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4、社會團體法人

由法人或自然人組成,謀求公益事業、行業協調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協會、學會、研究會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自然人是屬於實實在在的人,而對於法人是屬於組織意義上的人,對於這兩種所存在的代表不同,以及還有主體也是不同的,法人是屬於集體的民事主體,自然是屬於個人的民事主體,所以,不同的人所代表着的法律意義也是完全不一樣的。

標籤:法人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