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涉嫌倒賣武器裝備罪怎麼處罰?

涉嫌倒賣武器裝備罪怎麼處罰?

一、涉嫌倒賣武器裝備罪怎麼處罰?

我國沒有倒賣武器裝備罪,相關的罪名是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1、出賣、轉讓重要武器裝備的。

2、戰時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

3、致使武器裝備流散社會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

5、出賣、轉讓給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的。

三、涉嫌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不能委託哪些人做辯護人?

(一)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處於緩刑、假釋考驗期間的人;

(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五)人民陪審員;

(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係的人;

(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八)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四、構成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減刑的流程有哪些?

1、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

2、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對減刑案件進行審理;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

在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案件中,嫌疑人非法出賣或者轉讓的武器裝備的類型,數量,嫌疑人的犯罪動機,給軍隊造成的影響,違法獲利情況等都是法院量刑時的依據。即便沒有給軍隊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量刑標準最少也是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