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怎麼分辨詐騙罪
一、一般情況下怎麼分辨詐騙罪
通過詐騙罪的四個構成要件來分辨: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詐騙罪怎麼認定
1、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還有些打借條之後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
2、與因虧損躲債的界限
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佔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詐騙罪在判斷是否構成的時候,主要是看其是否達到詐騙罪4個構成要件的標準,只有達到標準才能認為涉嫌詐騙罪,在認定詐騙罪的時候需要區分和借貸行為以及和因虧損躲債行為的界限。詐騙罪在主觀上通常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是以非法佔有財物來作為目的。
-
協議能蓋合同專用章嗎?
一、協議能蓋合同專用章嗎?協議能蓋合同專用章,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而法人章可以認定為法人的簽名,法人的簽名也是代表合同效力的一種形式,一份合同當中既有合同章,又有法人章,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此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公司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對...
-
網賭有什麼證據才會抓捕嫌疑人
一、網賭有什麼證據才會抓捕嫌疑人?有以下證據可以證明賭博行為的就可以抓捕嫌疑人:(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二、網賭涉...
-
協議書和合同書的區別是哪些
一、協議書和合同書的區別是哪些1、合同有違約責任的規定,協議書沒有。2、合同有《民法典》作為依據,但是協議書暫時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3、協議書比合同應用範圍廣,項目往往比合同項目要大,內容不如合同具體。因此,協議書籤訂以後,往往還要分項簽訂一些專門合作合...
-
無力履行合同可否單方解除
一、無力履行合同可否單方解除可以。無力履行合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一旦簽約,受法律的保護。合同解除分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