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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合同糾紛處理方法有什麼

一、商標合同糾紛處理方法有什麼

商標合同糾紛處理方法有什麼

1、協商。

協商是爭議雙方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法律政策和合同規定,直接進行磋商,達成協議,以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這是一種有效解決糾紛的方法。但是一般糾紛雙方往往難以坐下來平心靜氣的解決問題,並且達成的協商協議只是一種新的合同,並無法律強制性。

2、調解。

調解是由第三者主持,合同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參加,通過調解,達成某種協議,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3、仲裁。

仲裁是解決民事糾紛的一種較為理想的方式,具有專家裁處、自由、方便、靈活、快捷等特點,而且費用相對低廉。

4、訴訟。

在合同糾紛發生以後,如果合同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或雙方未對糾紛的解決方法進行約定,則應該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由一方或雙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然後由法院作出判決。一方或雙方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還可以進行上訴、申訴等。

二、起訴商標合同糾紛有時間限制嗎

發生商標合同糾紛後到法院起訴是有時間限制的。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通常情況下是三年。因此,若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產生了糾紛,想要向法院起訴解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三年內起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對商標糾紛進行協商,簽訂和解協議,可以解決商標合同糾紛,去法院起訴也可以解決合同糾紛,有一定時間限制,一般來説不能超過三年。合同糾紛案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也可以適用普通程序審理,這兩種審理程序所需要的時間是不一樣的,一個需要三個月,另一個需要六個月。

標籤:商標 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