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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20多年了還能起訴嗎

追訴時效,是指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進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過此期限,即使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構成犯罪,司法機關也不能追訴。刑事案件20年後能不能追訴,取決於犯罪行為人可能判處的刑罰,既有可能不再追訴,也有可能繼續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刑事案件,20多年了還能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