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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發生糾紛怎麼寫起訴狀?

工程發生糾紛怎麼寫起訴狀?
律師解析:工程發生糾紛的起訴狀,主要包括:
1、標題。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説明事實,再説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和提起訴訟的理由。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起訴時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