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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費用交納標準是怎樣的

很多人都知道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但是很多人對於強制執行的一些細節問題不清楚。那麼申請強制執行費用是多少呢?為了幫助大家加深對強制執行的瞭解,小編特地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

申請強制執行費用交納標準是怎樣的

一、申請強制執行費用是多少

根據最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申請強制執行費用的費用不需要申請人預付,而是在執行的時候向被執行人收取。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二、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

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納税人或者其他税務當事人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税務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税務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一審人民法院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賠償金,通知銀行從該税務機關的帳户內劃撥;

2、在規定期限內不執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税務機關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

3、向該税務機關的上一級税務機關或者監察、人事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5、納税人或者其他税務當事人對税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税務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綜上,強制執行的申請費用不是固定不變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才能確定,案件的性質,標的額都會對申請費用產生影響。並且強制執行的申請也是有條件的,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因此,本站小編提醒您不要輕易的申請強制執行,以免浪費機會,如果遇到需要申請強制執行的情況時,委託專業的律師幫助您進行,增加申請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