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費令能坐高鐵嗎?
一、限制高消費令能坐高鐵嗎?
(一)對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飛機、豪華客船、出租車等高檔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檔通訊工具;
2、不得在星級賓館、酒樓、酒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3、不得購置高檔商品、大額生活用品、汽車及租賃寫字樓辦公;
4、不得購買、新建、擴建、裝修房屋;不得出外旅遊、度假及為家庭成員支出大額費用;
5、不得出國出境;
6、不得對外投資(包括開辦公司、購買股票債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費用,其他均屬被執行財產範疇;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消費的民辦高校。
(二)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為其單位辦理財產抵押、轉讓及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職務行為;
2、不得以公款在賓館、飯店、酒樓、歌舞廳、西餐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員以公款進行上述消費;
3、不得在單位報銷乘坐出租車、火車卧鋪、飛機、輪船四等以上艙位等交通費用;
4、不得出國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員發放獎金和分配紅利;
6、其單位財務狀況需每月定時向法院申報,並隨時接受審計。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
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第二條
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四條
限制消費措施一般由申請執行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民法院審查決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
第五條
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後果等內容。
第六條
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和被執行人的情況向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也可以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告。
第七條
限制消費令的公告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執行人申請在媒體公告的,應當墊付公告費用。
第八條
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限制高消費令的出台對社會上的老賴進行了嚴厲的打擊和處罰,在司法實踐中,因不履行相關個人義務的情況下,可能導致當事人被司法機關限制高消費令,對個人的生活和學習情況造成了很大的不便,當事人應當積極履行法定,向司法機關諮詢辦理。
-
如果是起訴方不到庭要出費用嗎?
一、如果是起訴方不到庭要出費用嗎?按照裁判結果與原告訴訟請求的比例承受,全部支持原告訴訟請求則全部訴訟費由被告出,以此類推。公告費和訴訟費都是由原告先行負擔,然後按照裁判分擔,如果找不到被告也不影響花費由被告承受的裁判,但是具體執行起來就麻煩了點。訴訟...
-
二審上訴被駁回規定是什麼?
一、二審上訴被駁回規定是什麼?二審駁回上訴可以申請再審。《刑事訴訟法》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
-
恢復執行材料包括什麼?
一、恢復執行應提供哪些材料?1、申請恢復執行書。當事人基本信息完整、執行請求明確、具體。申請人的聯繫地址及聯繫方式、電話號碼正確。(對被執行人信息儘量提供)。2、申請恢復執行人有效證件複印件。(1)單位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且應加蓋該...
-
失信被執行人處理結果是什麼?
一、失信被執行人處理結果是什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最新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