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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與侵權行為地不一致怎樣處理

被告住所地與侵權行為地不一致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被告住所地與侵權行為地不一致是很正常的事情,完全不影響起訴與案件的受理。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起訴必須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等條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