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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允許賣了他人東西怎麼辦

未經允許而以他人名義處置資產的,如果所有權人追認的,則買賣成立,買賣所得款項歸於所有權人。如果所有權人不認可的,則買賣之物歸還予所有權人,這種買賣行為造成損失的,應當由標間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允許賣了他人東西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