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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權判多久,要賠錢嗎?

在網絡快速發展和利益驅動下,有些人會利用名人照片從事商業宣傳活動,以此提高銷售利潤,但卻不知這其實已經構成了侵犯他人肖像權的行為。或許很多人對肖像權並不是很瞭解不重視,所以才會犯此錯誤。那麼,小編今天就以侵犯肖像權判多久,要賠錢嗎?為題為大家普及一些關於肖像權的法律知識。

侵犯肖像權判多久,要賠錢嗎?

一、侵犯肖像權會判刑嗎?

侵犯他人肖像權的行為是一種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從規定侵犯肖像權的法律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出,這類行為並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其只是對受害者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這種損害還不至於需要用《刑法》進行評價,因此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不是違法犯罪行為。侵權人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而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二、侵犯肖像權要賠錢嗎?

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

1、以“營利為目的”的,是以營利目的作為賠償的標準。即無論是否“情節嚴重”,也無論是否贏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為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就是説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準為標準。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

三、賠償標準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侵犯肖像權並不構成刑事犯罪,因此,一般不會判處刑罰。但罰款是難免的,具體看情況確定賠償金額。小編給出的建議是,網絡搜圖最好還是不要使用名人照片,要用就得要談合作,這樣也會得到更實用清晰的照片,更不存在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