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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怎麼判

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怎麼判

在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越來越不安全,個人信息犯罪常常與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聯繫在一起。如果個人信息泄露,可能會給公民的個人安全、財產安全帶來一定的危險。我們知道,只要非法獲取公民信息500條以上等信息的就屬於犯罪,那麼,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怎麼判?

非法獲取公民信息500條如何判處?

對於非法獲取公民信息500條具體判處標準如下: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第二款 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也即“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檔次的適用標準作了明確,主要涉及如下兩個方面:

(一) 數量數額標準。

根據信息類型不同,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5000條以上”“50000條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即屬“情節特別嚴重”。

(二) 嚴重後果。

《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規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我國,未經本人允許,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是屬於違法的。相應的認定標準,其中與非法獲取的數量有關,對於非法獲取公民信息500條以上就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坐牢是難免的,具體的年限還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但不會超過七年。

標籤:非法 公民 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