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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補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對於結完婚的朋友可能會遇到結婚證遺失或者找不到的困擾,但又對補辦結婚證的情況不是很清楚,所以無從下手,今天我可以幫這些有困擾的朋友解決難題。其實補辦《結婚證》書是不需要夫妻兩個人都要去辦理的,因為《婚姻登記條例》對結婚證的補辦是有規定,對於結婚證遺失或者丟失者,丟失者可以帶户口本或身份證,向之前辦理婚姻登記或者隨意一方丟失者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領。而婚姻登記機關應對丟失者的婚姻登記檔案核實,經過確認以及屬實的,應當為丟失人補發結婚證。

除了知道上述的情況之外,還應知道補領結婚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行,所以我對相關條件做了整理,希望可以幫到大家。條件如下:

1,當事人雙方所在的婚姻登記處應該具有補辦結婚證的能力;

2,當事人雙方是依法結婚的,且如今仍然繼續維持婚姻狀況;

3,當事人雙方應有自己的常住户口本和二代居民身份證;

4,當事人的任意一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因為補辦《結婚證》與結婚登記是不同的,如果雙方要結婚登記,那麼需要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婚姻手續,這樣做的目的是進行檢查核實是否雙方自願之類的情況,但是對於補辦《結婚證》就於結婚登記不同了,因為兩個人的婚姻關係已經存在,所以民政局只要對雙方的核對婚姻檔案進行核實查明就可以了。因此補辦結婚證結相對容易一些,只要任意一方帶上户口本、身份證就可以進行補辦結婚證了。雖然補辦較為容易一些,但是根據民政部門頒發規定可以知道,如果結婚證遺失必須要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所以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應備好相應的材料:

1、當事人雙方所提供的書面申請;

2、當事人雙方所在單位以及街道辦事處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當事人雙方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

4、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户口本複印件各一份;

5、當事人雙方近期免冠照片(二寸)3張。

婚姻登記機關在自收到雙方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和相關證件起7日內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此外,《夫妻關係證明》與《結婚證》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最後就是補辦結婚證所需要的工本費是如何收費的呢,按照相關收費項目和標準,補辦結婚證的費用與最初領結婚證的費用市一樣的,都是每對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