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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侮辱罪最高能判幾年?

犯侮辱罪最高能判幾年?

一、犯侮辱罪最高能判幾年?

1、犯侮辱罪最高能判三年的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侮辱罪與民事領域中對人格權侵權侮辱行為的區別

侮辱罪與侮辱侵權行為的主要區別在於:

(1)行為的嚴重程度不同,侮辱罪的侮辱行為必須情節嚴重;

(2)侮辱罪的侵害對象僅為自然人,侮辱侵權行為的侵權對象可能為自然人亦可能為法人;

(3)侮辱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侮辱侵權行為可能存在故意也可能存在過失。

二、侮辱罪中“強制手段”怎麼認定?

侮辱罪中“強制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1、“暴力”,是指行為人直接對他人或被害婦女施以傷害、毆打等危害他人或婦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他人或婦女不能抗拒的方法;

2、“脅迫”,是指行為人對他人或被害婦女施以威脅、恫嚇,進行精神上的強制,迫使他人或婦女就範,不敢抗拒的方法。

例如,以殺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親屬相威脅的;以揭發被害人的隱私相威脅的;利用職權、教養關係、從屬關係及他人或婦女孤立無援的環境相脅迫的,等等。

3、“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他人或被害婦女不能抗拒的方法。例如,利用他人或婦女患病、熟睡之機進行猥褻、侮辱的;用酒將他人或婦女灌醉、用藥物將他人或婦女麻醉後進行猥褻、侮辱的,等等。

任何公民都不得在現實生活之中,或者是利用網絡環境,採取暴力等的方式辱罵他人,否則可能會構成侮辱罪,當然,根據規定,只有是辱罵等的行為導致的後果嚴重等,才有可能會使得侮辱罪成立。罪名成立的,若是當事人起訴,法院需要依法審理,並確定是否需要量刑。

標籤:能判 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