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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商品已提交訂單並付款的,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怎麼辦?

我們網購的每一筆訂單,都是一份電子合同。如果消費者已經履行了付款義務,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即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網購商品已提交訂單並付款的,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怎麼辦?

簽完訂貨合同後,如果沒有什麼特殊情況商家不能取消訂單,即便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商家解除訂貨合同之前也應該通知買家。在網購平台上商傢俬自取消訂單的話,買家可以向網購平台投訴。如果投訴得不到解決,可以通過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如果屬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各個網購平台的店主在網站發佈的商品出售等信息符合要約條件,消費者選擇需要購買的商品、下好訂單或支付價款,合同就成立。在疫情期間,網購消費者被取消的訂單一般與防控疫情有關的商品,例如口罩、酒精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