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承擔方式是怎樣的?
一、屬於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承擔方式是怎樣的
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並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它是人格權的一種。這些被維護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
二、名譽權被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
侵害名譽權常見方式一——侮辱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侵害名譽權常見方式二——誹謗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典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説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三、侵害名譽權要承擔哪些責任?
根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1、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
2、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3、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綜上所述,對於侵害名譽權的方式有很多種,而主要責任方需要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其中侮辱和誹謗是最常見的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方式,如果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了不法的侵害的時候,受害者可以要求對方作出賠償。
-
怎樣才構成誹謗罪?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要件才構成誹謗罪: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2、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3、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法律依據:《刑法》...
-
侵犯名譽權罪是否存在?
一、侵犯名譽權罪是否存在?侵犯名譽權罪是不存在的,目前如果存在侵犯名譽權等相關的行為的話,是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當中的侮辱罪或誹謗罪。1、二者侵害的客體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譽;2、行為方式基本相同,構成誹謗罪的行為一般均可成為侵害名譽權的行為;3、行為後...
-
民法典侵害名譽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如下: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
-
對誹謗罪事實被告拒不承認可以定罪嗎
一、對誹謗罪事實被告拒不承認可以定罪嗎?被告拒不承認誹謗事實的,只要證據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據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