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公共安全

《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經營者財產不足以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説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二、買到不符合衞生標準食品應該如何維權

首先是及時保存相關證據,為後續維權提供便利。接着,按下列程序進行:

1、協商;

2、找消協或者人民調解;

3、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4、仲裁或者訴訟。

當然,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或者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食品廠家或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應當是符合食品衞生標準的,否則是對消費者的侵權,是一種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犯罪,不論是對消費者還是經營者而言,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消費者權益遭受侵害的,應當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往小了説是對自己負責,是維護個人的利益,往大了説,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