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高空墜物砸到人死亡怎麼辦
在高空墜物致人死亡的案例當中如果不能確認直接的侵權人,刑事責任是沒有辦法承擔的,只能有相關的業主承擔民事賠償的部分。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由加害人承擔,也即由被告人來承擔舉證責任。這樣的規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則的,有利於找出真正的責任人。
二、高樓住户如何防範高空墜物?
1、不主動拋物從高層主動拋物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2、注意檢查房屋
從高空墜下的物體小到紙巾、果核、牙籤,大到晾衣架、煙灰缸、花盆,更讓人觸目驚心的還有鋼板、防盜網等龐然大物。
幾個需要定期檢查的點:門窗邊沿螺絲和窗框是否出現鬆動脱落、外窗玻璃是否變形,破裂或發生鬆動、查陽台,天面等懸掛物是否鬆動、陽台種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墜落風險、外牆滲水情況。
3、購買高空墜物險
可對自家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給予賠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從自家中墜下導致他人受傷或他人財物損毀,而因這事件需負上法律責任的費用將可獲賠償。甚至您所住樓宇範圍內發生高空墜物,而無法確定肇事者,由此經法判決由相關住户分攤的費用將可獲賠償,此附加險提供最高5萬元保額。
城市高樓大廈當中掉下來的這些物品把別人砸死的現象已經不是個例了,但砸到人死亡應該怎麼辦的這個問題法律上也沒有明確的依據,事實就是,家屬或者經過公安部門的調查都沒有辦法確認直接侵權人,那隻能由可以被列為被告的小區其他高層住户共同承擔民事賠償,甚至更多時候民事責任都很難追究的。
-
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注意什麼?
一、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注意什麼?高空墜物險理賠需要看自己有沒有投保車損險,然後需要拍照留證,之後理賠專員現場查勘。具體情形如下:1、看自己有沒有投保車損險發生高空墜物砸壞車屬於車損險的賠償範圍,車主在向保險公司理賠之前要先確認一下自己的車輛投保了車損...
-
高空墜物責任劃分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高空墜物責任劃分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該規定對擔責者進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補償責任,既不會造成...
-
物業公司對高空拋物該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物業公司對高空拋物處理如下:物業公司應當及時檢查墜物信息、核查墜物造成的影響,必要時可以選擇報警處理。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所涉事樓層住户均需承擔連帶補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
-
高空墜物怎樣起訴是合法的?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