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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他人遛狗咬人如何賠償?

一、幫他人遛狗咬人如何賠償?

幫他人遛狗咬人如何賠償?

當被別人的狗咬傷,準備要求賠償時,可以參考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

1、醫療費用: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含康復費、整容費及今後治療的費用。

2、誤工費用:根據誤工時間和收入確定。誤工時間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或法醫鑑定予以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無法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訴法院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用: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規定計算;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同等報酬計算,護理人員原則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參照執行。護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止,最長不超過20年。

4、交通費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等費用。以正式票據為憑。

5、精神損害撫慰金:沒有具體的數字化標準。

二、代別人遛狗咬人誰賠償?

代別人遛狗咬人同樣需要由飼養者或者是管理人來進行承擔賠償;《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認定是:

(一)致害動物是飼養的動物,即是其所有的財產。如果不是人工飼養的動物,或雖是人工飼養的動物,但已經逃逸很久,回覆至野生狀態的,則不適用此種特殊侵權責任。

(二)飼養動物對他人造成了損害。飼養動物對他人的損害包括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需注意的是,動物的致害行為是動物基於本能的行為,無論是其自主加害還是受刺.激加害均構成加害行為。

(三)動物的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間有因果關係。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應為無過錯責任,只要發生了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後果,飼養人或管理人就應承擔民事責任。這一方面是因為飼養人是飼養動物的獲益者;另一方面,飼養人或管理人更瞭解其飼養動物的習性,更容易防範損害的發生。如果適用過錯責任,難免加重了受害人的注意義務,使受害人處於不合理的劣勢地位,有失公平。

我國法律法規對於動物侵權的案件規定是十分的嚴格的,狗咬人承擔責任的就是狗的飼養者,不管是他人代別人遛狗,還是狗寄養在他人名下養,那麼此責任都是需要由飼養者進行承擔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自己的責任就需要由自己來進行承擔。

標籤:賠償 遛狗 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