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税務糾紛 > 偷税漏税

飯店偷税漏税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飯店偷税漏税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飯店偷税漏税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公司法律形式避税的方式有哪些?

1、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税法中的選擇性條文如增值税購進扣税的環節不同,房產税的計税方法(從租從價)不同;利用税法條文的不一致、不嚴密,如對起徵點、免徵額等;還有利用一些優惠政策沒有規定明確期限的,如投資能源、交通以及老少邊窮地區再投資退税等,無時間限制。

2、轉讓定價避税。關聯企業高進低出,或者低進高出,轉移利潤,涉及企業所得税,營業税或增值税等;改變利息、總機構管理費的支付,影響利潤;改變出資情況,抽逃資本金等,逃避税收。

3、資產租賃避税。如關聯企業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價租賃設備,調節應納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業集團税收負擔最小化;關聯企業之間資產相互租賃,以低税負逃避高税負,如以繳納營業税逃避繳納所得税。

4、避税地避税。納税人利用國與國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特區、開發區、保税區的税收優惠政策,在這些低税負地區虛設常設機構營業、虛設中轉銷售公司或者設置信託投資公司,轉移利潤從而減少納税。

三、避税和逃税有明顯區別是什麼?

1、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税法規範。

2、適用的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僅為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各自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税義務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為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税的目的的行為;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税人,納税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税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為,達到逃避納税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嚴重的構成偷税罪,手段情節突出的可構成抗税罪。

其實餐飲行業很有可能是偷税漏税的重災區,而且有些餐飲公司在很多方面都做得非常的不規範的,比較突出的問題就是納税問題和勞動關係問題。但是對偷税漏税的處罰標準這是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因為對方是飯店或其他高科技企業就有什麼不一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