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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是否需要年審?

駕照是否需要年審?
律師解析:駕照是否需要年審要看情況。如果是持有準駕車型C照的駕駛證,且年齡在60週歲以下,不需要進行年審。但是要在有效期滿時,進行換證。駕照需要年審的情況有:
1、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
2、持有A、B類型駕照,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扣分的需要年審,如果沒有扣分的,可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3、持有A、B類型駕照以外的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4、校車駕駛人;
5、殘疾人持有C5駕駛證的,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要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去年審。記分週期不是以自然年計算,而是以駕照核發日為準的一年期。每個記分週期為12個月。大中型車駕駛人審驗駕駛證時間為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如果提前去審驗是無法通過審驗的。
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2、身體條件情況;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4、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審驗時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
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持有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