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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牌用完直接扔掉嗎?

臨牌用完直接扔掉嗎?
律師解析:臨牌用完可以直接扔掉。
有了新牌照,可以直接扔掉的,如果辦了新牌照,那麼臨時牌照就沒有用了。新車使用臨時牌照不得超過15天,車主應及時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正式牌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之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