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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理賠流程

(一)登記客户信息(被保險人和傷者的姓名,電話,車牌號)。(二)詢問。(三)填單證。(四)打印代抄單。(五)收件。(六)核查。(七)出具調解協議書。(八)寫結案報告(寫明數額扣減的公式,及調解難點)。(九)及時上系統查詢理賠是否劃賬。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30天內做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説明理由。

交通事故人傷理賠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