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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報了保險,處理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處理流程如下:
1.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户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
2.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3.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4.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5.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報了保險,處理流程是怎麼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