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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迫性骨折交通事故有哪些理賠?

壓迫性骨折交通事故有哪些理賠?
律師解析:壓迫性骨折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如造成殘疾則還有以下賠償項目,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具體數額的計算要看相關證據,如醫療費用票據數額、交通費用票據數額、誤工證明情況、殘疾鑑定結果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