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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計算方法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計算方法

南寧社保局: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如何計算近日,南寧市不少即將退休的參保市民諮詢如何計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記者從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225年及以上(在本統籌地區實際繳費年限須滿5年以上)的,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退休待遇。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如何計算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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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方法

來源:深圳特區報
深圳市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包括過渡性補助和地方補助,由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具有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享受地方補助。
地方補助=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參保人基本養老保險平均繳費指數×18.5 20(元)。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具有1992年7月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享受過渡性補助:
(一)1994年7月31日前在本市招錄為固定職工和合同制工人的;
(二)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錄為固定職工和合同制工人,經本市縣(區)級以上組織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本市的。
過渡性補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參保人基本養老保險平均繳費指數×11 60(元)。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與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之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以年為單位計算,不足一年的,每月按1/12計算。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為參保人2001年2月1日以後繳納本市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2001年1月31日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間的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但不包括因調入、安置到本市而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或個人賬户的年限;
(二)調入本市且已經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的超齡年限;
(三)調入本市的參保人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以上年限重疊部分不重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