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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醫療保險轉出怎麼做有哪些具體手續

一、如何辦理瀋陽醫療保險關係轉出

瀋陽醫療保險轉出怎麼做有哪些具體手續

單位經辦員應先為轉出人員辦理醫療保險停保手續。停保後,至所屬醫保局辦理醫療保險轉出業務。

1、只轉移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1)由轉出人員攜帶身份證、户口簿(首頁、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如代辦人辦理,需轉出人員為代辦人提供授權委託書一份,至所屬醫保局辦理醫療保險轉出業務。

2)如轉出人員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部門以郵寄《聯繫函》的方式為轉出人員辦理轉出業務,所屬醫保局在接收《聯繫函》的15個工作日內,將《參保憑證》及《信息表》再按照《聯繫函》提供的地址回郵至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部門。

2、轉移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及個人賬户

1)轉出人員身份證及户口本(首頁、本人頁)原件及複印件。如代辦人辦理,需轉出人員為代辦人提供授權委託書一份;

2)《個人賬户支付審批表》三份並加蓋原停保單位公章;

3)醫療保險卡(新社保卡)原件;

4)盛京銀行卡原件;

5)至所屬醫保局財務部門領取《參保人員銀行卡信息確認單》。

在申請辦理後打印《參保憑證》和《信息表》,在申請的次月20-25日將個人賬户返還金額劃入轉出人盛京銀行卡內。

二、如何辦理瀋陽醫療保險關係轉入

1、單位經辦員應先至所屬醫保局為轉入人員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2、轉入人員或單位經辦員至所屬醫保局轉移接續窗口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三份(單位經辦員辦理還需加蓋單位公章),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代辦人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如原參保地醫保經辦部門已經為轉入人員提供《參保憑證》,需同時攜帶該憑證;

3、所屬醫保局受理轉入申請後,為轉入人員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以下簡稱《聯繫函》),並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轉入人員原參保地醫保經辦部門發送《聯繫函》,目前可以提供兩種《聯繫函》發送方式:

1)由所屬醫保局負責郵寄,主要適用於目前已經開展郵寄業務的城市;

2)由轉入人員攜帶《聯繫函》至原參保地經辦部門,主要適用於部分尚未開展《聯繫函》郵寄業務的醫保經辦部門。

4、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並通過郵寄或轉入人員攜帶的方式將《參保憑證》及《信息表》送至轉移人所屬醫保局。如存在個人賬户轉移,原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部門還應按照《聯繫函》提供信息,將轉入人員個人賬户轉移金額打入市醫保局財政專户內。在接到以上憑證及個人賬户轉移金額後,由所屬醫保局為轉移人辦理轉入。

總的來説,瀋陽醫療保險轉出怎麼做已經有了很明確的規定了,員工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手續的時候只要按照相關的程序辦理就可以了,辦理醫療保險轉移也是為了更好的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對於辦理相關手續應該給予幫助而不能阻礙員工辦理,一旦發生用人單位阻礙員工辦理醫療保險轉移的情況,員工可以諮詢本站相關的法律問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