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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轉移社保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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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移也是一個很重要也經常發生的事情,一般都是在員工離職的時候會接觸到。那麼關於轉移社保需要什麼手續是怎麼樣的?關於轉移社保,需要打印繳納的憑證,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到社保局打印,然後申請轉移,然後等結果就可以了。

關於員工轉移社保需要什麼手續?

一、轉移社保需要什麼手續

如下手續:

1、打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打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2、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接續。

3、其養老保險關係將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與現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繫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

條件:

1、按規定已在北京市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個人帳户基金有積累。

2、已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務關係,並已決定離開,不繼續工作。

3、可由本人辦理,也可委託他人辦理。

轉保需提供的資料:

1、提供填寫完整的《退(轉)社會保險金申請表》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申請表》或單位證明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

2、出示個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證,還須複印身份證背面)。

3、個人繳費清單1份。

4、轉入地社保機構接收函(接收函上需註明轉入社保機構的帳號户名、開户銀行全稱及開户帳號)。

二、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所以,到外地工作並繼續辦理繳納社會保險時,只要自己或者工作單位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就會為你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的,不需要自己往返跑。

5、受委託代辦轉保事宜者還須提供由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委託書上須有委託人的簽名及指模,並加蓋委託人最後一個續費單位的公章或人事專用章,或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張;有醫療或住房公積金帳户餘額的,要提供委託人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複印件。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轉移社保需要什麼手續?一般分為三個步驟,首先就是要打印自己加納社保的憑證,一般到勞動局辦理,之後就是在勞動局申請社保轉移的手續,辦理這些業務一定要攜帶現金,還有相關的身份材料等,之後就是等結果了。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手續 社保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