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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委託執行申請書

不委託執行申請書

不委託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雲南XX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昆明市XX路XX號

申請人:昆明XX進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昆明市XXX大廈XX座

申請不予執行事項:

________國際仲裁中心________號仲裁裁決違反程序、內容嚴重損害我國社會公共利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執行該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

一、仲裁庭的組成和合同所約定的條款不符。

兩申請人和E**T(賣方簡稱)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合同第19條:“該合同的解釋及該合同下可能產生的爭議將由兩位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依據英國法律裁決,兩位仲裁員及仲裁庭應該依照________年的仲裁法的條款指定。本合同將受英國法律制約,任何由合同或與合同有關的事件引起的爭議(包括合同的存在,有效性和終止)將按照倫敦國際仲裁法庭的條例處理”的約定,________國際仲裁中心________號仲裁裁決由單方指定的仲裁員裁決違反合同約定,屬於無效的仲裁裁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法釋〔〕3號)第七條:“在內地或者香港特區申請執行的仲裁裁決,被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提出證據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審查核實,有關法院可裁定不予執行:…(四)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庭程序與當事人之間的協議不符,或者在有關當事人沒有這種協議時與仲裁地的法律不符的”的規定,應當依法裁定不予執行。

二、兩申請人也沒有收到過有關仲裁庭要求指定仲裁員或是參加仲裁程序的公函,兩申請人的抗辯機會被剝奪了。

根據《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第五條第一款:“裁決唯有於受裁決援用之一造向聲請承認及執行地之主管機關提具證據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始得依該造之請求,拒予承認及執行:…(乙)受裁決援用之一造未接獲關於指派仲裁員或仲裁程序之適當通知,或因他故,致未能申辯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法釋〔〕3號)第七條:“在內地或者香港特區申請執行的仲裁裁決,被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提出證據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審查核實,有關法院可裁定不予執行:…(二)被申請人未接到指派仲裁員的適當通知,或者因他故未能陳述意見的”的規定,應當不予執行。

三、執行該仲裁裁決將嚴重損害我國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裁決不予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X關退()1號《貨物退運通知書》所認定的事實,該批貨物有害雜質嚴重超標,屬於國家禁止進口的廢物。這與兩申請人和E**T(賣方簡稱)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合同第2條:“不含對正常冶煉加工有害的雜質”的品質絕對保證不符。為此兩申請人已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關X關違字[]00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處罰,累計給兩申請人造成200多萬元人民幣的損失。如果貴院執行________號仲裁裁決,將會導致國內企業被強制,為惡意向我國境內傾倒“洋垃圾”污染環境的“洋企業”之破壞行為“買單”的可笑事件發生,嚴重損害我國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法釋〔〕3號)第七條:“在內地或者香港特區申請執行的仲裁裁決,被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提出證據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審查核實,有關法院可裁定不予執行:…有關法院認定依執行地法律,爭議事項不能以仲裁解決的,則可不予執行該裁決”的規定,理應依法對________國際仲裁中心________號仲裁裁決不予執行。

鑑於上列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懇請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________國際仲裁中心________號仲裁裁決。

此致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雲南XX礦業有限公司

申請人:昆明XX進出口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