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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精神損失費賠償計算方式

天津精神損失費計算方式

2021天津精神損失費賠償計算方式

2021年天津精神損失費賠償計算方式:
一、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方式: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於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二、殘疾賠償金計算方式: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傷殘賠償指數×賠償年限?
(1)60週歲以下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賠償指數×20年
(2)60-75週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賠償指數×[20-(實際年齡-60)]
(3)75週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賠償指數×5年
以上計算公式中的傷殘賠償指數,根據傷殘評定級別來算,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級~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也就是説,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三、死亡賠償金計算方式: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二十年。
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計算依據
天津市精神損失費賠償參考數據:
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119元
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34811元
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04元
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7843元
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每年) 65368元
職工平均工資(每年) 51120元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每年) 69954元
1、農林牧漁業59144元;
2、採礦業80675元;
3、製造業62956元;
4、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114382元;
5、建築業56369元;
6、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85285元;
7、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108947元;
8、批發和零售業58157元;
9、住宿和餐飲業36844元;
10、金融業153846元;
11、房地產業68425元;
1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66474元;
13、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126432元;
14、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67604元;
15、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28559元;
16、教育81474元;
17、衞生和社會工作92878元;
18、文化、體育和娛樂業71705元;
19、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794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