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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後多久可以取公積金?

一、解除勞動合同後多久可以取公積金

解除勞動合同後多久可以取公積金?

解除勞動合同之後,滿足了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就可以提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後,帶上離職證明和提取公積金相關申請,到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或者指定銀行辦理相關手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具體的條件如下:

1、住房消費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3)無自有住房,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維修基金(大修基金)、物業管理費的。

2、銷户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特殊情況提取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或家庭成員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解除勞動合同之後,只要滿足提取條件的,隨時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有一個步驟就是辦理離職證明,離職證明就可以用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部門在核實了離職證明以及當事人帳户內的餘額之後會將公積金提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