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貨車事故有沒有誤工費相關有哪些規定?

貨車事故有沒有誤工費相關有哪些規定?

貨車作為我國的貨物運輸的主要交通工具,在我國有着較為普遍的使用範圍。貨車也會與其他一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但貨車作為一種營運車輛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那貨車事故有沒有誤工費相關有哪些規定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相關的解答。

一、可以作為事故損失的一部分要求得到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該批覆明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對於道路交通事故的指導意義,並明確“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予賠償”。停運損失費,顧名思義就是營運車輛在發生事故後到正式上崗間停運期時間的費用,需要注意的是,停運時間是從被撞那一天起計算,直到可以恢復營運為止,其間的定損、拆解、等待配件的時間均需要計算在停運時間內,一般以天數作為計量單位,按照車輛每天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地區,如北京的營運車輛單位(出租車公司),會為司機發放工資和燃油補貼,所以真正的停運費用應在車輛營運費的基礎上減去各類補貼及薪資。

二、營運停運損失費用概念車輛停運損失費

是指營運車輛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被損車輛在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人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三、有關停運損失法規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規定:

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四、向價格認證中心申請鑑定。

在我國的相關機關進行辦理這類案件時,貨車的誤工費是可以進行相關的賠償的。這類事件的主要賠償者,是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者,相關的貨車司機可以要求按天進行實際的損失賠償,但一定要收集好相關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