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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工費判定,怎麼進行賠償,依據是什麼?

誤工費判定,怎麼進行賠償,依據是什麼?

生活越來越好,機械越來越發達,現在已經不是以前的那個純靠手工幹活的年代了。很多車輛、機械也是應運而生,但是機械可不是人腦啊,再一個人們的粗心大意,不小心的一個閃失可就很容易造成危險造成危險就會耽誤我們正常生產,誤工費判定,怎麼進行賠償?依據是什麼?

1、首先一點我們要了解什麼事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2、誤工費賠償的裁判依據是什麼?

對於誤工費的賠償的裁判依據主要體現在《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費損失的賠償範圍都有哪些?

誤工費的賠償範圍實際上就是誤工損失的範圍。是指受害人因暫時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而無法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所導致的收入損失。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因無法從事原有的工作或勞動而遭受的實際收入的損失和因喪失一個確定的工作機會而遭受的收入損失以及受害人為避免收入損失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在司法審判實務中,為了使受害人在治療期間仍能夠維持基本的收入狀況,一般將誤工損失的認定為受害人的整體收入狀況為依據,而不應將基於一時一地的勞動合同的報酬認定為誤工損失。但如果這種臨時性、隨機性的勞務收入構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來源的話,由於此類收入的不固定性,應將此類受害人確定為無固定收入者,並按無固定收入者的誤工費計算標準予以計算。

4、誤工費損失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誤工費的計算,具體分兩種情況:

①、受害人工資高於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且能提供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的,按實際減少的勞動報酬計算,即月平均工資÷30天×誤工天數;

②、若受害人不能提供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或工資與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當,按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即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60×誤工天數。

5、證明誤工費數額的證據都需要什麼?

證明誤工費數額的證據方面,一個是收入狀況證據,一個是誤工時間的證據。

收入狀況證據內容可以包括:1、具體的收入水平數據;2、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3、沒有固定收入的還可以提供所從事行業的證明材料。

誤工時間的證據內容包括:1、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2、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3、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怎麼進行賠償,依據是什麼?文章中也算是講解的很清晰了,在生活中會遇到很多問題會耽誤我們的正常工作、生產,那到時候如果我們遇見類似情況的話,就會知道怎麼處理,怎麼判斷、怎麼依據法律知識或得賠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