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多長時間算工傷
下班後多長時間算工傷,這個並沒有嚴格的時間規定,在合理的上下班時間範圍內受傷的都算工傷,這些都需要專門機構進行工傷認定後才能給出回答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裏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
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最高院關於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於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摩托車居多,對於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工傷死亡認定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工傷死亡認定標準: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工傷舊傷復發或職業病舊病復發死亡;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工傷或職業病停工留薪期間死亡;因工緻殘被鑑定為1-4級享受傷殘補助金期間死亡;其他。法律依據:...
-
沒簽勞動合同工傷如何認定
律師解析:沒有勞動合同的工傷的認定只要能提出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資料就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如何辦理
律師解析:工傷處理的程序是:1、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單位不申報的員工或家屬可在一年內自行申報。2、經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後,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定傷殘等級。勞動部門認為不屬於工傷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3、根據傷殘等級...
-
沒有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沒有勞動合同也屬於具有勞動關係,只要能供提供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即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來要求企業賠償。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