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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城市醫療機構藥品配送合同

陝西省城市醫療機構藥品配送合同

陝西省城市醫療機構藥品配送合同

陝西省城市醫療機構藥品配送合同

(合同編號: )

合同當事人:

甲方 (醫 療 機 構):  

乙方(藥品配送企業):  

為保障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規範藥品採購、配送與結算,並以契約形式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辦法》和《2011年陝西省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實施方案》等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簽定

陝西省全面啟動城市醫療機構藥品網上採購工作後,甲乙雙方應在要求的時限內簽訂此合同,並嚴格履行。

第二條 購銷方式

(一)甲方通過陝西省藥械集中採購網(http://)採購入圍藥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因戰爭、自然災害等,需進行緊急採購的;

2、發生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需進行緊急採購的;

3、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另有規定的。

(二)甲方通過陝西省藥械集中採購網發出訂單採購藥品,網絡平台將定單發送給乙方,乙方確認訂單並按照約定配送藥品。甲乙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格式見附表《陝西省城市醫療機構藥品採購訂單》。

(三)甲方收到乙方配送的藥品,經驗收合格後進行確認,並按約定方式及時間向乙方付款。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一)乙方應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建立藥品質量管理體系,設置質量管理機構,制定質量管理制度,對配送藥品質量負全責。

(二)乙方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藥品質量標準和有關要求,並提供其配送藥品的合法有效證件或進口藥品註冊證(複印件)。(三)乙方應當確保與甲方成交的藥品,不存在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以及侵犯第三方權利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應當提供所配送藥品質檢報告等證明性文件,進口藥品應附上質量檢驗報告書。

(五)乙方不得提供近效期藥品,否則甲方可拒絕收貨或要求乙方退貨,乙方不得推諉或拒絕合理退換。

(六)如遇第三方查扣,乙方對查扣藥品負全責。

第四條 藥品包裝標準

(一)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二)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相關要求。

第五條 檢驗標準及方法

(一)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藥品質量標準、運儲包裝要求或合同要求的其他情形時,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更換符合合同要求的藥品,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用藥。

(二)如果甲方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書面通知時,應當及時配合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

(三)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臨牀用藥暫由其他同類掛網品規藥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臨牀使用過程中發現新的或嚴重的3人次以上不良反應,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並報相關管理部門備案。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採購合同的繼續履行,30個工作日內退回剩餘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儲存和管理

(一)為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浪費,甲方應建立並執行藥品進貨、驗收、儲存制度,對已購進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儲存要求,造成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甲方應加強對藥品效期管理,定期清查藥品庫房及各個藥房藥品的有效期,掌握藥品情況,及時對醫院藥品進行退、換貨。甲方應合理採購、使用藥品,由於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藥品,不得向乙方退貨。

第七條 交貨時間及地點

(一)乙方配送藥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訂單執行。急救藥品必須按照臨牀需要及時送到;一般藥品配送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8小時,最長不超過72小時,節假日照常配送。

(二)交貨地點: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時間

(一)乙方應按有關要求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等相關單據,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發票和有關單據不得違反國家税務機關等相關部門的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三)甲方驗貨確認後,核對交易單據及明細無誤後,在收到乙方正式發票之日起60工作日內結清藥款;結算方式由甲方與乙方協商約定。

第九條 合同解除條件及處理方式

(一)違約終止合同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

(二)乙方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三)解除合同後的處理方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為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執行規定價格,進行二次議價的;

2、甲方不按採購合同項目約定,採購非入圍藥品替代入圍藥品;

3、甲方無故不驗收訂單藥品的。

4、甲方不按合同項目約定,無故拖延藥款支付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或沒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被終止合同。

1、違約金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約定;

2、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三)不可抗力違約的約定

1、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三方認可的事件,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

2、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相應伴隨服務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核實情況,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甲方可酌情變更配送企業。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違約行為或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合同週期不低於1年。

(二)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入圍藥品價格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其他義務

1、凡入圍目錄中的藥品,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陝西省藥械集中採購網公佈的價格。

2、伴隨服務。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1)藥品現場搬運或入庫;(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用具;(3)對開箱和使用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4)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臨牀出現不良反應藥品退換貨及後續服務工作;(5)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對於伴隨服務條款和收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藥品採購、配送、結算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反商業賄賂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在法律規定時效期間,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應有書面放棄聲明。

第十五條 除本合同的約定外,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蓋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陝西省城市醫療機構藥品採購訂單

序號

通用名

商品名

劑型

規格

單位

包裝

生產企業

單價

(元)

數量

金額

(元)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