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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種植合同

蔬菜種植合同

蔬菜種植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使廣大社員得到實惠,特於千祥公司簽定蔬菜種植合同,條件如下:

一、甲方責任:甲方向乙方提供蔬菜基地50畝,有乙方搞蔬菜種植。

二、甲方給乙方提供水、電、路及勞務輸出和蔬菜管理項目。

三、乙方責任:乙方在種植前向甲方補助青苗費700元/畝。

四、乙方種植中免費提供種子、農藥、化肥。

五、乙方就付早方種植管理費、按成品菜每棵0.05元(畝12000株,600元)。

六、期限2個月,自2005年7月25日起到9月25日止,生產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屬乙方承擔。

七、以上條款應雙方遵守,單方違約每畝罰金500元。

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標籤:蔬菜 合同 種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