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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化粧品買賣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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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為更好發展業務合作關係,甲、乙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訂單的下達和確認 甲方接到乙方的訂貨申請後,以傳真形式把本合同發給乙方,乙方確認無誤並簽名蓋章回傳,甲方收到後按合同約定安排送貨。 二、貨物相關信息(可以另加訂單或其他附件説明) 三、交收貨約定 1.履約地:____市。 2.交貨時間: 20________年____月16 前。 3.交貨地點:貨發至乙方指定地點(____市內),運費由甲方負責。 4.裝卸責任及風險承擔:甲方負責將貨物送到約定交貨地點;貨物到達約定地點後,由乙方負責卸貨,並承擔卸貨過程中的全部責任和風險。 5.乙方或其收貨人員應在甲方的送貨清單上,加蓋有效的收貨章和簽名,並註明簽收時間。 四、貨物的質量驗收和質量異議 乙方需在簽收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貨物的質量檢驗,如對貨物的質量存在異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過七個工作日仍未提出則視為已經對本批貨物質量的認可。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質量異議後,同樣需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回覆。 貨物的質量驗收,以該貨物生產商的企業標準為依據,除非雙方對驗收標準另有書面約定。 當雙方對質量驗收發生爭執並協商不成的,提交相關產品的國家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倘若還有異議,可再行向另一家機構申請複檢。 五、結算 先款後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貨物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違約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該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的貨物總價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貨款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違約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該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的貨物總價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八、補充説明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爭議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後的修改和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