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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件勞動合同樣本(熱門7篇)

計件勞動合同樣本1

計件勞動合同樣本(熱門7篇)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1、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限:自日起至年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和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分派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及遵守甲方企業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產或工作任務。

三、 勞動報酬:

第四條、

1、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乙方提供正常的勞動,甲方應當按照依法制定的集體合同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保底工資為/月,若操作熟練超過/月,則按實際計件工資)試用期滿後,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度,計件工資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確定。乙方每月應完成基本工作量為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含甲方通過銀行納入乙方工資專用賬户), 發放日期為次月______號,前款所稱的乙方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崗位調整、績效考核、違紀行為、工作評價等,對乙方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七條、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把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性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申請臨時安排。

五、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具。

第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相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負責及時醫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為乙方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十四條、乙方願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訂立、解除、終止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極大傷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及發生一定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任需裁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5.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5.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5.4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 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5.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前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提前解散的。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盒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的,在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離職或擅自離開,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須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字後,可以辭職;特殊情況或特殊崗位辭職的須按《離職管理制度》申請離職程序辦理。

第二十二條、非乙方原因,甲方辭退乙方,則應一次性結清所有約定工資。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離職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憑證、各種辦公用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乙方未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甲方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並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九、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相應的管理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收錄用費、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依據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第二十八條、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及勞動合同解除後的一年內,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從事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運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術信物質技術條件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及雙方協商一致與該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如果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並被授予專利權的,其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甲方。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乙方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或者幫助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________年內,不得再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任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聯繫。

2、本合同未及事宜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不得塗改,不得代簽。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勞動者)簽名: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鑑證機關(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件勞動合同樣本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合同範本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計件勞動合同樣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雙方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計件勞動合同樣本4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具體的工作要求以《職位説明書》為準,乙方的錄用條件及崗位能力必須具有完成最低每月計件工資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計件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總收入為計件工資單價乘於當月完工件數減去次品件數,具體計件工資標準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税及社會保險費用。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統一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八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制訂了《員工手冊》,乙方已經知曉所有制度內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計件勞動合同樣本5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具體的工作要求以《職位説明書》為準,乙方的錄用條件及崗位能力必須具有完成最低每月計件工資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計件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總收入為計件工資單價乘於當月完工件數減去次品件數,具體計件工資標準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税及社會保險費用。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統一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八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制訂了《員工手冊》,乙方已經知曉所有制度內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計件勞動合同樣本6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具體的工作要求以《職位説明書》為準,乙方的錄用條件及崗位能力必須具有完成最低每月計件工資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計件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總收入為計件工資單價乘於當月完工件數減去次品件數,具體計件工資標準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税及社會保險費用。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統一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八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制訂了《員工手冊》,乙方已經知曉所有制度內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計件勞動合同樣本7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用人單位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用人單位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用人單位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用人單位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用人單位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2、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用人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用人單位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用人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每月_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用人單位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用人單位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制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用人單位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用人單位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用人單位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用人單位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用人單位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用人單位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泄露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用人單位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用人單位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用人單位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用人單位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用人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用人單位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償還用人單位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用人單位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