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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簡單23篇)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簡單23篇)

合作人姓名:

1、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2、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3、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上述合夥人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範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係,客户業務關係,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夥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後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後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所有合夥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夥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夥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三個合夥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夥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夥人都有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夥人都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夥人本人(合夥人可以委託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夥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五、合夥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於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夥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夥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註:

合夥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2

合夥人協議書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經營項目

甲、乙、丙雙方同意,由乙方、丙方出資購買帷藝軟裝浦口店店面經營及分紅權。(對決策股權不產生影響)

項目地址: 南京市浦口區中XX18-16號門面房。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購買經營股權及分紅比例____%。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購買經營股權及分紅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店面人員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協議規定每月分紅。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帷藝軟裝定製

1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為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户。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户字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X條: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______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__________________。其權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為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信息。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為甲方),分別是:

1、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務,薪金____________。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____________表決方式。

第X章 禁止行為。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為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為: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__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原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加入甲方合夥人平台,雙方共同設立法人機構,該法人機構依甲方授權開展合法的投融資相關的服務及業務,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釋義

本合同中除非合同條款另有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募資"是指元盟授權各級合夥人就元盟已有的全部或部分項目或財富管理產品進行宣傳及向投資資金的特定人羣定向募集。

"增值收益"指募資投向的標的項目接受投資後實現增值收益部分的管理人收益。

"學院課程"指元盟及其關聯單位旗下的資本學院提供的高端課程。

"項目中介"指各級合夥人向甲方推薦投資意向的企業及項目。

"ESC"指各級合夥人協助或獨立完成的意向地區"擬上市企業服務中心"。

"創智資本圈"指元盟主辦的對接資本圈與投融資項目的對接會。

"FA+IB"指元盟提供的專業金融諮詢服務及投行服務。

"各項產品/服務"指前述募資、增值收益、學院課程、中介服務、ESC、中國XX、資本圈、FA+IB的合稱。

"授權範圍"是指甲方授權乙方進行元盟各項產品/服務介紹及銷售的範圍。

"法人機構"指高級合夥人與管理合夥人共同設立的法人機構,作為介紹、銷售各項產品/服務的載體,由管理合夥人控股,實繳出資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其中管理合夥人佔股51%,高級合夥人佔股49%。

"管理合夥人"指XX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下或稱"元盟"。

"高級合夥人"指直接向管理合夥人負責的合夥人,高級合夥人將與管理合夥人共同設立法人機構作為介紹、銷售各項產品/服務、享受分成收益的載體。

"區域合夥人"指向高級合夥人負責的合夥人,將與前述法人機構合資共同設立區域法人機構,作為區域合夥人介紹、銷售各項產品/服務、享受分成收益的載體。

"各級合夥人"指前述高級合夥人、區域合夥人的合稱。

"開發人"指推介、銷售各項產品/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資金募集、項目介紹、學員招收、項目引薦等的主要的直接負責人,各級合夥人於管理合夥人IT系統報備通過後,均可成為開發人。

"協調人"指開發人向其直接負責的上一級合夥人。

"輔助人"指除開發人、協調人以外的、參與各項產品/服務的管理合夥人和高級合夥人。

一、入夥

1、(一)入夥的方式

在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統一的服務標準及業務理念、規範的基礎上,甲方接受乙方加入甲方的合夥人平台,成為_____元盟的高級合夥人,主要在 省範圍內,幫助新成立的法人機構開展元盟各項產品/服務的相關介紹或銷售活動。乙方加入合夥人平台併成立新法人機構後,甲方授權新成立的法人機構按_____元盟確立的統一標準進行宣傳。

(二)被授權的內容

具體包括兩部分。一部分屬於知識產權,新設法人機構可選擇使用甲方包括商標/標誌、商號等進行宣傳;另一部分則屬於非知識性質的專屬權利,包括甲方產品/服務的經銷權及分銷權。

2、(一)授權方式:乙方承諾並保證:

甲方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授權新設法人機構開展介紹、銷售活動,由乙方直接負責;該法人機構可且僅可以其獲得甲方授權範圍為限向其與區域合夥人合資成立的法人機構再次轉授權。

(二)授權的使用方式:

管理合夥人擁有有關各項產品/服務的註冊商標、商號/標誌的所有權,許可新設法人機構在本合同規定授權範圍內享有使用的權利。

3、授權範圍內,甲方作出以下保留和限制:

(一)對於乙方負責的法人機構在指定範圍內開展介紹、銷售活動,乙方根據需要並報管理合夥人備案後可在該範圍內建立銷售網絡。乙方如需在其它範圍推廣各項產品/服務的介紹、銷售,須向甲方申請,使法人機構獲得新的授權。在同等申請條件下,乙方與甲方合資成立的法人機構享有獲得授權的優先權。

(二)乙方負責的開展各項產品/服務的介紹、銷售活動,出現造成法人機構或甲方重大不良影響的(主要包括私自轉讓授權,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事故被輿論披露,有違法犯罪記錄,一年內公司抽查3次以上不按合同履行者),公司可單方面剝奪授權,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與法人機構的關係

1、甲方與法人機構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甲方與各級合夥人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共同設立的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不可以管理合夥人身份展開活動,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甲方和乙方之間建立的是就法人機構及其對外投資設立的子機構產生的合夥合作關係。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甲方或乙方皆不得以對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人的身份開展活動,或承擔對方的各項債務及相關財產責任。未經甲方的許可,乙方不得以法人機構名義為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三、出資、合夥人指標及收益分成

乙方應向法人機構進行實繳出資,並保證法人機構實繳出資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雙方約定,出資完成後,甲方佔法人機構51%股份,乙方佔法人機構49%股份。

各級合夥人的指標及所有合夥人(包括管理合夥人)的合計收益分成金額如下:

四、授權後支持及配合

授權後的支持、服務及費用如下:

1)授權後甲方可派專業人員對乙方及新設法人機構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各項產品/服務的推廣、配套人員的聘用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為乙方及新設法人機構提供有關管理,經驗,競爭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及支持。針對乙方提出的問題,甲方指定專人負責,快速解決。或者為其組織臨時工作小組或臨時工作會議,為其提出解決方案。

3)甲方提供管理、運營、培訓服務支持外,還提供財務、融資、法律等方面的服務支持。

4)甲方提供的上述支持服務費用由新設法人機構承擔。

5)甲方有義務對旗下各項產品/服務做持續性的宣傳,以促進業務的長期發展,和保障甲乙雙方合作的利益,所需廣告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宣傳,並且積極配合管理合夥人所主張區域內的推廣宣傳計劃,該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1)甲方對元盟商號、註冊商標及其各項產品/服務對應的標準及業務規範享有法定的專有權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權的內容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2)甲方有權按規定與乙方共同出資設立法人機構,敦促乙方實繳出資到位,收取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3)甲有權檢查和審核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二)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對甲方各項產品/服務有關的業務標準、規範有調整建議權,但在甲方未作統一調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二)1)乙方發生可能影響甲乙雙方合作的重大變動時,必須在三日內通知甲方;單方面改變宣傳資料或甲方的各項產品/服務內容或標準,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負責在新設法人機構裏面妥善保管與甲方授權相關的一切資料,不得將甲方的商號、註冊商標用於與甲方授權業務無關的其他任何場所、行業、活動或提供給第三方。

3)向法人機構進行實繳出資和支付其他合同約定費用。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接受甲方的財務檢查或審核,配合回覆甲方提出的相關問題。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六、商業祕密保護

1、乙方應將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獲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2、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3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3、乙方應與甲方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員工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由存檔備案。

七、違約責任

1、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若給對方造成損失,須承擔賠償責任。

2、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如果未經報備與其他機構或個人再簽訂類似或專業相近的協議,甲方將終止授權。

3、合同一經訂立,雙方沒有任何理由違反約定,若一方違約行為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違約方因在收到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自行更正。逾期未更正的,合同自動解除。

八、合作變更、轉讓;解除及終止

1、變更、轉讓

(一)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有本協議未盡事項或需要調整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調整。

(二)合同的轉讓:若乙方向其獲得甲方授權範圍內其他機構或個人再次轉授權,自轉讓之日起乙方應承諾此第三方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並對其違反本義務從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解除及終止

(一)遇有下列情形,則本協議終止:

1)合作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延長合作期;

2)雙方中任何一方的主體消亡;

3)由於國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變化或其它不可抗力致使合作無法繼續;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另一方有權依照民法典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賠償;

5)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協議;

6)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7)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8)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9)降低標準的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10)不按合同規定進行法人機構的實繳出資或進行收益分成;

11)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12)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二)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解散。

(三)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法人機構或其分支機構擅自轉讓或擅自改變授權範圍;

3)乙方不遵守甲方提供的宣傳各項產品/服務的內容或程序規範;

4)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授權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1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四)在本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及法律規定清理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債權債務

(五)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再擁有甲方註冊商標、商號以及其他非知識產權類的使用權,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30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共同負責。

十、爭議的解決

在本協議期內出現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進行解決。若無法通過協商達成共識時,應提交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解決,裁決終局且對雙方均有同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代表協商解決,

3、本協議自簽訂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需要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

4、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貳份。

(本頁為簽字頁)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蓋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5

合夥人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一方入組建、技術、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兩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一百萬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資__________

乙方投資三萬、佔總投資的二十五%。佔公司股份二十五%。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兩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兩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兩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

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兩方同意,並由甲乙兩方同時進行、乙方有優先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兩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兩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佔有股分50%退出。非經兩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的50%進行賠償。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公司所在地公證單位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法定代表,全權協調處理公司的工商税務、消防安全、業務接洽及商務等事務。

五、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五萬元;必須經過甲、乙兩位股東簽字。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廠房擴建等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設立一個公司賬户、同時兩位股東都擁有此賬户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時瞭解賬户資金流動情況。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自兩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6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甲),女,現住址: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乙)女,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_品牌女裝_____,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50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叁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税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5:_________________5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_________________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25日為簽字日,順延七日之內不籤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餘:___________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於下一個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_________________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_________________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50%)(如:_________________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税等)。

5、企業債務:_________________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合作區域:_________________(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範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櫃枱;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貳拾萬元)。

2、合作場所:_________________號底商(約m2)。(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於本地點,可於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月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如何分配?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貳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_________________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8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作為發起人參與巴別塔農副產品經營部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巴別塔農副產品經營部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最新四人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最新四人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最新四人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9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 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 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 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0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元,甲出資_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乙: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1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 %;

(二)乙方以 方式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每月按投資比例分配;由於甲方身兼 工作,乙方每月要多給甲方 元人民幣。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 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第1頁,共4頁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財務會計。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第2頁,共4頁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第3頁,共4頁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寶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2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3

合夥人: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過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一致同意 作為新合夥人加入本合夥。

本協議以規範新入夥人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在《個人合夥協議》的基礎上,由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協商一致後訂立。本協議與《個人合夥協議》規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新合夥人 已經完整閲讀並充分了解了《個人合夥協議》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並同意完全遵守。

第二條 合夥人信息

(一)原合夥人信息:

合夥人1: 性別:

身份證號:

家 庭住址:

聯繫方式:

合夥人2: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二)新合夥人信息:

合夥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第三條 個人合夥的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合夥人 、 和 共同出資,以

為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年。

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個體工商字號為 ,經營場所為_ ,由 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四條 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新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年 月 日前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 視為未加入合夥;已繳部分予以退還。

完成出資之日視為入夥日,正式成為本合夥的合夥人。

所有合夥人需簽署《新合夥人出資證明》,確認新合夥人的出資份額。

第五條 利潤分配

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自入夥日起開始起算,以其出資額佔合夥資產的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 債務承擔

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予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各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它

1.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4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投資合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簽訂以下協議:

一、投資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二、項目註冊資金

人民幣:____萬;小寫:____萬;

三、項目總投入金額

人民幣:____萬;小寫:____萬;

四、個人投資合作方式和內容

1、合作方式

經過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下,甲方以現金(人民幣)投入:____萬;小寫:____萬;持有公司股份____%。乙方以現金(人民幣)投入:____萬;小寫:____萬;持有公司股份____%。

五、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為____年,合作期滿後自動解除合約,如雙方自願續約可另定協議續約。

六、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雙方擁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持股比例參與分紅,同時自願承擔贏虧責任。

2、甲方全權負責公司的財務,庫存管理。公司日常操作運營管理,事務,由乙方全權負責!

3、乙方享有一萬元資金預支使用權限,和三萬貨品使用權限。(限公司業務發展使用)

4、甲乙雙方均可在公司任職,任職薪資按照,員工薪金制度執行。

七、公司基本管理和財務制度

1、甲方擁有公司經營狀況知情及事務決策權,乙方需每月像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計劃,月度報表。經甲乙雙方商討簽字後執行。

2、公司公關費用,實報實銷的原則,原則上執行月基本公關費用上限1500元。如特殊情況,需提前向甲方通知。

3、甲方擁有公司財務管理權,一萬元以上資金使用,任需甲乙雙方簽字同意後執行。

八、增資、融資、股權變更、推出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撤資退出,不得變更股權。

2、任何公司行為的增融資.質押.擔保.行為,都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簽字,方可執行。

3、甲乙雙方,均不得利用公司資源,發展獨立項目。如公司要增設項目,需甲乙雙方共同協議通過,簽字確定後執行。

九、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為公司經營過程的淨利潤(扣除公司經營過程中的所有成本含税收);

2、利潤分紅按季度計算,利潤分紅按甲乙雙方所佔有的股份比例分紅:

甲方分公司淨利潤的:____%;乙方分公司淨利潤的:____%,剩餘____%,用作公司持續發展。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中的條例規定則視為違約處理,違約方應賠償損失方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不得在正常經營期內抽出資金退股,任何一方違反規定需賠嘗損失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抽出一定資金,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字;

3、對不可抗拒因素的處理:如因各種自然災害或重大疾病而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條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時,應把合同規定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延長時間,延長時間根據所遭受不可抗拒事件時間相等。

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公司註冊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5

合夥人:甲(姓名),

合夥人:乙(姓名),

合夥人:丙(姓名),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xxxxxx(項目名稱),總投資為xx萬元,甲出資xx萬元,乙出資xx萬元,丙出資x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xx%、xx%。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x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6

甲: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百川投遞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人力資源和團隊資源方式投入。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私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三、本合夥組織經營期限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四、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五、組織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不得私下接單:如有違反,追究相關責任。

六、組織任何一方對組織債務後,另一方無需清償債務負擔。

七、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按月結算。乙方應按口頭協議遵守上班時間,以及合作事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十二、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十四、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十五、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7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經營場所位於: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8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19

合夥人:甲(姓名)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_市___街道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_市___街道___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總投資為___萬元,甲出資___萬元,乙出資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20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_______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本合同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丁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21

合夥人:

姓名___,性別__,年齡__,住址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上述合夥人為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公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產品技術方式出資,按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摺合比例為:,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按約定比例——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約定比例——為依據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的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按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6.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他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22

合夥人:________

合夥人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開拓_________商業機會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 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夥期屆滿後,由各合夥人共同商議續簽事宜。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及股份計劃

1、出資方式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佔股份,分次到位,時間分別是:第一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位金額元第二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位金額元合夥人以方式出資,佔的固定股份。

2、預留的固定股份,對管理團隊和核心骨幹員工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每年從創業團隊股份中拿出一定比例股份對員工實施獎勵。團隊成員在企業上市或被收購之前中途自動離職或犯嚴重錯誤被公司開除,其所獎勵之股權將被收回。

3、團隊股份和技術入股為企業固定股份,不管企業融資額度多少或股東及股本結構變化,所佔公司總股份不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合夥人所佔公司的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合夥人所佔公司的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③訂立書面協議時,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④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夥:①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②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退夥辦法:①退夥需提前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②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③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①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②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③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責任和權力

1、為合夥負責人,出任執行董事兼網站。其權限和責任是:①確定辦公場所,註冊公司;②引入一名以資金方式注資的股東;③主管決定合夥事業的經營項目;④合夥事業中情感諮詢的質量及諮詢師體系的建立;⑤資本運作;

2、為合夥事業的經營者,出任總經理兼網站。其權限和責任是:①負責合夥事業的開拓和運營,擁有指揮權和決策權;②負責經營團隊的組建和管理,擁有用人權;③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④外部資源的整合;

3、合夥人的其他權利:①知情權;②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③退出權;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⑤表決權;⑥資產收益權。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 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名: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

夥人簽名: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的合作協議書範本2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______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佈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衞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製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户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係,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彙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協議。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