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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合同範本(精選18篇)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精選18篇)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__________元,甲出資___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2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

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3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

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4

合夥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二、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 (普通合夥)。

經營場所: 。

經營範圍: 。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五、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出資評估 1.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 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時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2.全體合夥人一致確認 方以勞務出資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 元。

七、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八、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九、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公積金 %;

(2)提取公益金 %;

(3)剩餘利潤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5.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 各自出資的比例 承擔債務。

6.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7.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十、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十二、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十三、合夥事務的執行 1.委託執行人

(1) 方負責經營管理, 方負責財務出納, 方負責財務會計。

(2)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作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負責人。

2.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 一人一票 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3.其他合夥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銷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十四、合夥人的權利義務及合夥企業事務的決定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一般事項應實行合夥人 一人一票 並經全體合夥人 過半數 通過的表決辦法,重大事項應經全體合夥人 一致 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享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夥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十五、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六、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七、合夥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應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九條盈餘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九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6)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十八、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6.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四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且可由其他合夥人全體決定除名。

十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合夥企業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二十一、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二、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其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四、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二十五、補充及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準。

二十六、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 合夥企業名稱 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新入夥的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即成為合夥企業名稱的合夥人。

二、新入夥的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合夥人姓名: ;

住所: ;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新入夥的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四、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五、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本協議經新合夥人和原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合夥人簽名: 原合夥人簽名:

年 月 日

退夥協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_________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_________(合夥企業名稱)合夥人_________(姓名)因_________(原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二、其他合夥人與_________(退夥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三、退夥人應繳清其在合夥期間內的一切税費。

四、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退夥人與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退合夥人和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退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6

退夥契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公司名稱)(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雖然系登記為戊方是法定代表人的民政集體企業,實際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夥經營管理,共同投資時間為_____年______月,合夥經營期間___年______月五人在_______地址新出租土地並擬新設立公司,五人對原公司資產及新公司(尚未註冊)資產均享有權利。2004年原合夥出資及股權比例為:甲方______元 20 %、乙方______元 20 %、丙方______元 20%、丁方______元 10 %、戊方:_______元 30%,由於戊方退出合夥企業,經五方協商對原來的企業及欲新設立的公司資產進行評估作價,甲乙丙丁平均份額收購戊方股權,為避免糾紛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達成如下退夥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五方合夥經營的原___________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茲經五方協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夥,原執照法定代表人不做變更。

第二條 戊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為本協議生效之日。

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產生的債權債務、新老公司資產統一評估做表,作為本協議附件,所有資產作為大家合夥期間的總資產全部計入應分配總額,總資產總額為: 萬元。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老企業經營權及新企業註冊後,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經營,____________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

第四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乙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丙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丁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上述資金可以在新老公司的業務回款中,分批支付給戊方,第一年 年 月 日之前不應少於付款 70%即 萬元,第二年的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萬元。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後,無論今後甲乙丙丁四方經營的企業效益好或壞,均應按照第四條的約定向戊方支付認購款,不得以貨抵債或以債抵債,公司沒有回款支付的,應以個人家庭收入向戊方付款。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雖然甲乙丙丁各方在今後的公司運營中股權比例不一致,但是,在董事會股東會表決時,大家按照出席人數平均行使表決權,分紅時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第七條 甲乙丙丁四方在未付清戊方應支付的退夥補償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之前,新公司的註冊股東中,戊方任然享有原2004年時的股權比例及份額,待甲乙丙丁四方付清退夥款時,戊方將新公司的工商登記中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第八條 如果兩年後甲乙丙丁四方沒有給戊方付清退夥補償費,在戊方已經收到款項中,則按照總金額每年支付36%為給戊方民間借貸利息,如已支付款項超過72%的,戊方返還超過部分,屆時戊方仍然享有過度前後全部資產30%的股權。

第九條 按照市場經濟中同業禁止的慣例,新公司的任何股東均不應在我公司生產經營的範圍內製造同類產品,進行同業競爭或經營,因此甲方應關停或轉讓自己運營的小廠。

第十條 甲乙丙丁四方未按約定支付給戊方退夥補償款前,禁止較大規模的投資基礎設施或佔用業務回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一條 退夥之前或之後的經營管理____________產生的債務自本協議簽訂後,戊方不在承擔和享有,出現本協議第八條的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 兩年內甲乙丙丁四方沒能付清戊方退夥補償款的,戊方有權選擇繼續持有新老公司股權還是不再持有股權,屆時如選擇不想持有股權時,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依法向四方主張償還合夥欠款,全部回款收到後再履行轉讓股權的法定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五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德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裁決。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 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關機構備案或公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各方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7

退夥契約人: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公司名稱)(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雖然系登記為戊方是法定代表人的民政集體企業,實際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夥經營管理,共同投資時間為_____年______月,合夥經營期間___年______月五人在_______地址新出租土地並擬新設立公司,五人對原公司資產及新公司(尚未註冊)資產均享有權利。2004年原合夥出資及股權比例為:__________甲方______元 20______%、乙方______元 20______%、丙方______元 20%、丁方______元 10______%、戊方:_________________元 30%,由於戊方退出合夥企業,經五方協商對原來的企業及欲新設立的公司資產進行評估作價,甲乙丙丁平均份額收購戊方股權,為避免糾紛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達成如下退夥協議,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

第一條 五方合夥經營的原___________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茲經五方協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夥,原執照法定代表人不做變更。

第二條 戊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為本協議生效之日。

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產生的債權債務、新老公司資產統一評估做表,作為本協議附件,所有資產作為大家合夥期間的總資產全部計入應分配總額,總資產總額為:__________ ______萬元。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老企業經營權及新企業註冊後,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經營,____________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

第四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乙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丙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丁方應給戊方______元,上述資金可以在新老公司的業務回款中,分批支付給戊方,第一年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之前不應少於付款 70%即 ______萬元,第二年的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之前付清 ______萬元。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後,無論今後甲乙丙丁四方經營的企業效益好或壞,均應按照第四條的約定向戊方支付認購款,不得以貨抵債或以債抵債,公司沒有回款支付的,應以個人家庭收入向戊方付款。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雖然甲乙丙丁各方在今後的公司運營中股權比例不一致,但是,在董事會股東會表決時,大家按照出席人數平均行使表決權,分紅時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第七條 甲乙丙丁四方在未付清戊方應支付的退夥補償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之前,新公司的註冊股東中,戊方任然享有原2004年時的股權比例及份額,待甲乙丙丁四方付清退夥款時,戊方將新公司的工商登記中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第八條 如果兩年後甲乙丙丁四方沒有給戊方付清退夥補償費,在戊方已經收到款項中,則按照總金額每年支付36%為給戊方民間借貸利息,如已支付款項超過72%的,戊方返還超過部分,屆時戊方仍然享有過度前後全部資產30%的股權。

第九條 按照市場經濟中同業禁止的慣例,新公司的任何股東均不應在我公司生產經營的範圍內製造同類產品,進行同業競爭或經營,因此甲方應關停或轉讓自己運營的小廠。

第十條 甲乙丙丁四方未按約定支付給戊方退夥補償款前,禁止較大規模的投資基礎設施或佔用業務回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一條 退夥之前或之後的經營管理____________產生的債務自本協議簽訂後,戊方不在承擔和享有,出現本協議第八條的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 兩年內甲乙丙丁四方沒能付清戊方退夥補償款的,戊方有權選擇繼續持有新老公司股權還是不再持有股權,屆時如選擇不想持有股權時,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依法向四方主張償還合夥欠款,全部回款收到後再履行轉讓股權的法定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五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德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裁決。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 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關機構備案或公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各方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8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温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為: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户名稱: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並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權限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税務、衞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 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 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供貨價值物品(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現乙方公司需大量資金週轉,特向甲方協商歸還乙方所欠全部款項,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號本月底全部還清款項。打入乙方指定賬號: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分行户名: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如若無力履行第一條,可經雙方協商,可進行分期打款到該指定賬號。

本協議簽署後,甲方任何一期不能按時還款,則甲方餘下應還款視為全部到期,乙方除有權追收甲方全部應還款額之外,還有權追收全部應還款的10%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雙方各自的承諾及保證

1、甲、乙雙方在達成簽訂本協議後,當即生效。並具受法律保護。

2、甲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應付款項;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辦理有關收款和債務抵消的財務手續,並有義務在甲方付款當日向甲方出具有關財務憑證。

3、乙方從本協議書簽訂之日不得通過各種方式損害甲方名譽及人身權利,否則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4、若甲方任何一期不能按時還款,並且沒有主動與乙方協商好,乙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備案及追究一定的刑事責任。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簡稱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合夥契約,共同合夥經營事業;因甲方意欲另圖其他事業,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議定退夥協議如下:

第二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商鋪/商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甲方退夥之日。自甲方退夥後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關於_______商鋪/商行應歸乙方共同所有,繼續經營。甲方退夥之日後該商鋪/商行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繳税款,以及與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退夥之日),甲乙雙方合夥期間的合夥財產、債權債務、税款以及一切業務的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算報告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承諾互無隱瞞並以此會算報告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發生的依據。

第五條: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退夥之日),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甲乙雙方合夥期間的債務、税款以及經會算報告確認的應當由甲方承擔的事務,甲方務必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結算、辦理完畢。

第六條:合夥事業現有的債權債務已經分割完畢,甲乙雙方按會算報告進行財務結算,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完畢。

第七條: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八條: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1

同立退夥契約人____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簡稱乙方,茲為就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訂立合夥契約所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____________意欲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的同意議定退夥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鋪號(________行)(設________________處所)(商業登記證________字批________號營業登記證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為退夥,而脱離合夥關係是實。

第二條自甲方退夥後即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關於________行應歸乙方共同所有,繼續經營爾後該行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税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干。

第三條在合夥中對外所有債權與債務,並行之諸設備概歸乙方享受及負擔支理。

第四條合夥截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的收支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並無互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為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決無異議。

第五條在合夥期間內,應繳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課負擔概歸甲方負責繳清。

第六條退夥日所有的存庫品折價合算現款,有人民幣________元除扣應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費用抵付額外,甲方應得額人民幣________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數收訖,殘餘部分均屬乙方之所有自後雙方均不得主張重行分配,或任何請求。

第七條原合夥使用店房(即________號)合夥期間,系以甲方名義向房東承租,自本約成立,即日由甲乙雙方會同向房東變更承租人名義手續完妥的義務。

本契約一式三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為憑。

退夥人(甲方):______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退夥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2

為了繁榮市場,搞活經濟,增加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志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1、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3、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人的姓名、住所、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用______出資,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合夥經營合同書。

2、合夥人: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用______出資,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

三、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本合夥企業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提取10%公益金,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如企業虧損亦按投資比例承擔風險責任。

四、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帳簿。

3、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4、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5、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6、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同範本《合夥經營合同書》。

7、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改變合夥企業名稱,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其他財產權利,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時,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五、入夥與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對前合夥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當出現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全體合夥人同意、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合夥人可以退夥。

4、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合夥人為當然退夥。

5、當合夥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將其除名,並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退夥。

6、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財產情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的辦法,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7、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有繼承權,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從繼承之日起,即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的資格。合法繼承人不願成為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的,合夥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合法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在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行其權利。

六、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合夥企業解散。

2、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公告債權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清算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税款,合夥企業債務,返還企業的出資的順序進行清償。

七、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其他規定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_____年。

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3

甲方:_____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因,根據本合夥企業協議的有關規定,決定退夥。

第二條:(企業名稱)雖然是登記在甲方名下,實際上是由甲、乙、丙()共同合夥經營管理的。

第三條:合夥經營的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茲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同意乙方退出合夥。

第四條:______乙 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為本協議生效之_____日 。從本協議生效之_____日 起,包括退夥前及退夥後,由於經營商鋪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拖欠各機構的税費均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後,商鋪由甲方繼續經營,商鋪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應當在年月_____日 前全額支付清乙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六條:本協議簽字時商鋪所有的證照和印章(包括

)已交由甲方持有。

第七條:違約責任條款

1、如果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退夥補償款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當按應退補償款的_____% 向乙方賠付遲延履行債務的利息。

2、如甲方逾期支付清乙方退夥補償款達天的,則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將商鋪的資產(包括商品)進行拍賣,並對拍賣所得款進行優先受償,甲方對此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名後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4

合夥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一、出資額、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期預需甲方投資_____萬元整,乙方投資_____萬元整,綜上,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比例為__:__。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___:____.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店內盈餘每月年結算一次,並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

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為:__:__,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

三、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______< /p>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

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

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

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四、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五、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六、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 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從簽訂之日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5

合夥合同合夥人1: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合夥人2: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合夥人3: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經合夥人雙方共同協商,3合夥人共同出資經營,主要事項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合作共贏,互惠互利,共同進退,共負盈虧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餐飲業、農莊。

第三條合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整(¥元)。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到時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要配:以為依據,利潤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合夥人必須拿出更多補夠,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讓、出資的轉讓

1、入夥: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合夥人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合夥人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委託為合夥負責人。每月支元管理費給負責人。其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支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自行退出。

6、經營當中出現的各種情況,3合夥人共同承擔責任(如意外、自然災害等)。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管理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存一份。合夥人簽字:合夥人1:合夥人2:合夥人2:年月日4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6

合夥協議1.格式合夥協議書合夥人: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年齡身份證:居住地址合夥人:乙方(以下簡稱乙方):年齡身份證:居住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原則基礎上,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於,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3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1份,存檔1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約書的訂立,解釋及執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不可撤銷地願意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庭的排他性司法管轄。以下無正文,為本合作協議之簽署頁,(本頁為意向書簽字蓋章頁)合夥人:(簽字或蓋章)合夥人:(簽字或蓋章)____日共4貞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7

合夥協議為了規範合夥人的行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各合夥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人姓名、住所。,男,生於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住址:。身份證號碼O,男,生於一九七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住址:。身份證號碼O

第二條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合夥目的:共同經營、共同勞動、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合夥經營範圍:。

第三條合夥人的生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合夥總投資萬元。合夥人以標準下足額投資。,由資人民幣萬元(RMB,0000.00)佔總投資的百分之。,由資人民幣萬元(RMB,0000.00)佔總投資的百分之。合夥人必須本合同簽字之日各交付人民幣萬元。合夥人必須於二零年月日前各交付人民幣萬元。合夥經營期間若資金不足,不足部分各合夥人依照其投資比例按約定期限足額由資。

第四條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合夥利潤的分配、虧損承擔,採取一次性會計核算,核算標準財務管理制度為準。合夥人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各合夥人的由資比例享有、承擔。

第五條合夥事務的執行。合夥人共同推舉為個人合夥的負責人。合夥人共同組織協調政府、城建、環保及相鄰關係。同時兼管財務、施工質量、沙石預售。管理砂場經營、生產、負責砂場與周邊羣眾、鄉鎮政府、村、社的關係。合夥期間遇工程發包、經營方案變更、沙石預售方案等合夥重大事項,由合夥負責人召集合夥事務會議,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記錄在案後執行。合夥事務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上各合夥人必須簽字認可。合夥財務遇千元以上的開支必須徵得全體合夥人的同,可、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所有投入的資金必須設立專户儲存,專款專用,未經全體合夥人的同意不得挪用。任砂場會計,任砂場由納。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合夥事務的權利合夥財務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六條入夥、退夥。合夥期間,新合夥人的入夥必須經兩個合夥人同意並認可合夥協議後加入。合夥期間合夥人的退夥由兩個合夥人對合夥財務進行清算後可以退夥。

第七條合夥期間的爭議解決辦法。合夥人在合夥期間發生爭議由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涇川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夥期限。自協議簽字之日起至承包土地合同開發完畢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合夥協議一經各合夥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有違反協議以上規定者向其他合夥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各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合夥人如違反本協議

第三條,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夥協議並依本協議違約條款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附則合夥協議經各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協議有同等效力。合夥協議一式四頁三份,各合夥人一份。複印無效。合夥人簽字: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合夥協議合同範本18

編號:退夥協議甲方:乙方:簽訂日期:年月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就合夥人退夥事宜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人基本情況

1、退夥人基本情況

2、其他合夥人基本情況

第二條、合夥企業基本情況本合夥是由上述退夥人和其他合夥人共同岀資,以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年。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註冊號為,由作為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三條、退夥日期協議各方於年月日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合夥經營事業,現因退夥人提岀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經各方協議同意以年月日為退夥人退夥之日。

第四條、退夥事宜

1、協議各方應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向退夥人退還財產。退夥財產結算事宜約定如下:序號退夥人結算日期退還財產年月日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2、退夥人應繳清其在合夥期間內的一切税費。

3、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各方承擔連帶責任。

4、退夥人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其予以協助完成的,退夥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五條、各方承諾協議各方承諾對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其他各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本協議經退夥人和其他合夥人簽字生效。以下無正文退夥人:日期:合夥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