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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補貼怎麼申請

(一)自願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託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逐級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依託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並進行初審。初審合格材料報送縣級殘聯進行相關審核。審核合格材料轉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定,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依託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審核。審定合格材料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三)補貼發放。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採取社會化形式發放,通過金融機構轉賬存入殘疾人賬户。特殊情況下需要直接發放現金的,要制定專門的監管辦法,防止和杜絕冒領、重複領取、剋扣現象。
(四)定期複核。採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發放部門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複核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的動態管理。定期複核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等。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區提出申請、填表、報批;經審批後到社區定期領取。

殘疾人補貼怎麼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