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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交通事故,公職人員誤工費怎麼計算?

出現交通事故,公職人員誤工費怎麼計算?

一、出現交通事故,公職人員誤工費怎麼計算?

國家公職人員的誤工費也是按照其工資標準進行計算的,具體公式是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而公職人員作為有固定收入的羣體,應當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損失計算誤工費損失賠償。至於受害人是否能夠負擔得起,則是執行的問題。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處理交通事故流程是怎樣的?

處理交通事故流程:

(一)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二)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三)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五)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候一般就結案了。

公職人員的誤工費要按照其實際損失進行賠償,要想處理交通事故,首先要保護好現場,等交通部門到現場進行勘查,然後出具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書,根據認定書中的責任,賠償對方的損失,也可以雙方協商,確定賠償標準,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