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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錯判未提起上訴還有別的程序嗎?

法院錯判未提起上訴還有別的程序,可申請再審。

法院錯判未提起上訴還有別的程序嗎?

1、如有證據顯示錯誤判決,且判決書沒有生效,則可以直接上訴到上一級法院。

2、如有證據顯示錯誤判決,但是判決書生效且在生效之後六個月之內,則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3、如有證據顯示錯誤判決,但是判決書生效六個月之後,那麼就只能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了。

4、以上是三種法定的程序和方法,當然,也可以走一個行政途徑:就是直接把情況反映至該法院院長辦公室,讓該法院自糾自查。

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對執行機關轉請的有關材料,應進行認真審查,發現原判決確有錯誤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原案進行重審,對於罪犯的申訴,也應及時審查,對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有新的證據足以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據以定刑量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依據之間存在矛盾的;原判決、裁定使用法律有錯誤的。經審查,如果認為判決沒有錯誤的,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應當具函通知移送材料的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如果認為罪犯的申訴沒有根據的,可以駁回申訴。申訴期間,原判決不得停止執行。根據監獄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監獄和其他執行機關提請處理意見書之日起6個月內將處理結果通知要求審查的監獄和其他執行機關。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法院在判決過程當中程序或者是實質方面的內容發生一些錯誤的話,對於相關的人員來説是可以提出上訴的請求的,這主要指的就是在判決書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的時候可以提出上訴。但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就是可以申請再審。

標籤:上訴 法院 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