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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的賠付範圍是怎樣的

一、交強險的賠付範圍是什麼

交強險的賠付範圍是怎樣的

根據交強險的公益性質,其應當更多地傾向於保障受害人的權利。

我國機動車責任強制保險的立法宗旨而言,設立交強險的目的在於保障受害人的利益。根據交強險的公益性質,交強險應當更多地傾向於受害人權利的保障,使受害人能獲得及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療救濟,如果把該條理解為保險公司僅應承擔墊付責任,無需承擔人身傷亡賠償責任,則意味着在機動車方存在嚴重過錯,受害人無過錯的情況下,受害人反而得不到交強險的賠償,這顯然背離了交強險制度保護受害人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目的。

交強險實行無過錯賠償責任原則,即使機動車一方無責任,但造成了對方當事人人身損害的,無論受害人一方有無過錯,保險人都必須在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涉及到受害人的賠償問題,出現瞭解決受害人和保險公司之間存在的某種非合同的法律關係的立法選擇,而此立法選擇的基礎就是強制,目的是為了滿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利益救濟的基本需求。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的強制性賦予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的權利,並排除保險公司援引其他保險條款約定來對抗受害人的請求賠償,以此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實行的是無過錯賠償責任原則。

具體來説,在一場機動車交通事故中,即使機動車一方沒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但造成了對方當事人人身損害的,無論受害人一方有沒有過錯,保險人都必須在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這樣做一方面體現了對受害人的保護,另一方面也兼顧了投保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體現了公平原則。

二、交強險的法定免責事由

根據《保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以及《交強險條款》的規定,交強險法定免責事由大致可概括為以下幾種情形:

(一)、保險公司有墊付搶救費義務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但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

2、駕駛人醉酒的;

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受害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四)、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五)、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只有確定了交強險的賠付範圍,我們才能清楚的知道,究竟在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是會做出賠償的。當然,同時也要了解清楚交強險的法定免責事由,這些情況下,保險公司肯定就不會進行賠償了。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交強險 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