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未投保交強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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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的規定,對於新買機動車的需要按照規定購買交強險,而要是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話,則這樣的行為就是會受到處罰的。但對於車主或車輛管理人來講,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車輛未投保交強險怎麼辦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賠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機動車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機動車管理部門不得予以登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予以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依法檢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標誌。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二、交強險過期怎麼辦
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並處依照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不交交強險,除了不能通過年檢,還可能被行政處罰。根據《交強險條例》,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依照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此外,由於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因此一旦交強險到期沒續費,發生事故車主還會面臨鉅額賠償。
交強險是通過國家法規強制車主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以提高三責險的投保面,交強險具有一般責任保險所沒有的強制性。
現實中,要是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話,一旦被發現那麼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同時公安交警部門還可以扣留相關的機動車。當然,在這種情況下,要是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自然也就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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